食用菌杂质测定标准 GB/T 12533-2008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及其干制品中杂质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菌及其干制品中杂质含量的测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杂质extraneous matters
用本标准规定的方法,从样品中分离得到的除食用菌及其干制品以外的一切有机物和无机物。
3仪器、设备
3.1 分样筛:20目,带盖。
3.2 镊子。
3.3天平:感量0. 001 g、0. 1 g
3.4表面皿。
4测定步骤
4.1取样
4.1.1取样方法和数量
在整批货物中,包装产品以同类货物的小包装袋(盒、箱等)为基数,散装产品以同类货物的质量(kg)或件数为基数,从整批货物的不同位置按下列整批货物件数的基数进行随机取样:
——整批货物50件以下,抽样基数为2件;
——整批货物51件~100件,抽样基数为4件;
——整批货物101件~200件,抽样基数为5件;
——整批货物201件以上,以6件为最低限度,每增加50件加抽1件。
小包装质量不足检验所需质量时,适当加大抽样量。
4. 1.2缩减样品和试验样品
样品量过大时,将样品混合,均匀平铺成方形,随机取样缩减。试验样品从缩减样品中获得,按照检验项目所需样品量的四倍取样,其中一份作检样,两份作复检样,一份作存样。
4.2测定
称取样品500 g~l 000 g,精确至0. 001 g,先用分样筛筛分出肉眼不容易发现的细小杂质;再用镊子拣出样品中大块杂质(包括非试验样品种的杂菌),并分离粘附在食用菌上的杂质。仔细收集上述所有杂质,放人表面皿中,称量,精确至0.001 g,
5结果计算
5. 1计算公式
按式(1)计算样品中的杂质含量。
X=(m2-m1)/m×100 (1)
式中:
X——样品中杂质的含量,%;
m2——表面皿和杂质的质量,单位为克(g) ;
m1——表面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
m——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5.2结果表示
同一样品取三个平行样测定,以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3允许差
在重复条件下同时或相继进行两个平行样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算术平均值的5%。